常見知識問答
志愿登記僅僅是個人捐獻意愿的表達,凡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愿意身故后無償捐獻器官者,皆可通過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志愿登記管理系統進行登記,也可以訂立遺囑。
能否真正實現捐獻需要等到公民逝世后,經嚴格醫學評估并征得親屬同意才能進行,因此進行志愿登記并不意味著一定能實現捐獻。
2.經醫學評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沒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獻;
4.沒有罹患全身惡性腫瘤或感染性疾病等;
5.家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獻。
當生命離去時,經醫學評估合格,家屬一致同意,在協調員的見證下,按捐獻意愿獲取器官。
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會與捐獻者家屬書面確定捐獻意愿,獲取器官手術之前,在場全體人員會向捐獻者默哀緬懷,器官獲取手術過程中,醫生將在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的見證下嚴格按照捐獻意愿獲取捐獻器官。
器官獲取時采用嚴格的外科手術標準,手術后醫師會仔細縫合并且恢復遺體原貌, 在場全體人員會向捐獻者默哀緬懷,捐獻全過程體現對捐獻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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